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3年3月1日开始,请按照税务部门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有关安排及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办理方式 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三、提醒事项 (一)注意核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您已填报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请对系统自动带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对。如果数据有误,请先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进行汇算操作。 (二)办理时限 2023年6月30日前纳税人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四)其他说明 1.关于年度汇算的内容、无需/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可享受的税前扣除、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等有关事项、政策及说明,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附件1)及其解读(附件2)。 2.如有未尽事宜,请拨打国家税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财务处 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