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返回主站

规章制度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04-20 11:40:00 作者: 浏览: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渠道;教师的教学水平是教师职业能力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学校的育人质量。推进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利于激励教师更好地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打造有效课堂,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评价能够使教师了解教学现状,反思教学问题,提升教学能力,实现个人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以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促进教师发展,推进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促进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条 总体思路与评价原则  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复合型人才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合理设定评价要素和评价指标,构建科学系统的课堂评价体系;充分运用教育评价科学性、形成性、激励性、发展性的功能,促进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评价为主,将评价内容量化赋分,以定性评价为辅,实行多元化评价;坚持科学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生学习成长规律,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制定有效课堂的标准,设置评价主体,确定评价内容,规范评价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发展性评价对于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改进;坚持有效的组织与数据平台支撑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教学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时效性,确保评价数据的实时呈现,为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

第二章 评价内容与方法

第四条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教学效果等内容

第五条 评价方法。实行评价主体多元化,具体由以下五部分组成:院级督导评价、系部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和教师自评。

(一)督导评价(30%)。由学院督考办牵头、教务处协助,由学院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教学督导组,通过听课及教学资料检查,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一般每学期对每位任课教师的督导性听课不低于2次。

(二)系部评价(30%)。由系部主任、教学主任及教研室主任通过听课及相关教学资料检查,对系部教师进行评价。每学期系(部)主任、教学主任应通过听课对本系(部)所有任课教师进行1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对本专业教师通过2次听课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三)同行评价(10%)。教师通过相互听课对专业或学科内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互评。

(四)学生评价(20%)。教学督导组成员在授课教师的第二次督导性听课时组织听课班级学生对授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五)教师自评(10%)。教师通过对学期课堂教学开展情况自查、反思、总结,对自己做出实事求是的总结评价。

第三章 评价结果及使用

第六条 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督考办共同负责汇总评价数据,得出评价结果,以系部为单位确定教师课堂质量评价档次,系部之间不做横向比较。评价结果分为优质(20%)、良好(30%)、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档次。连续两个学期位于评价后5%,确定为基本合格。连续四个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确定为不合格。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教师相应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不能被评为优质:

(一)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发生一般教学事故2次(含)以上的;

(二)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发生严重教学事故1次(含)以上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教师相应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直接被确定为不合格:

(一)在教学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1次(含)以上的;

(二)在教学中发生严重教学事故2次(含)以上的;

(三)在教学中发生一般教学事故3次(含)以上的。

第八条 评价结果的使用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教师所在系部,系部要及时与评价对象沟通、交流,并给出指导和改进意见。评价对象要根据各方评价数据,认真总结、反思不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评优选先、品牌课堂、教学名师评选、教学质量奖的重要依据。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数按10%权重计入教师考核评价中,作为对教师整体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四章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职所有类型的课堂教学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