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文化基础部!返回主站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规定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三会一课必须严格规范落实,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确保基层党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党员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先进性、纯洁性和模范性进一步彰显。

第二条  “三会一课是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讲党课。

第三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条  在支部范围内,支部党员大会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学院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五)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支部委员;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根据本单位实际,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

第七条  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八条  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党支部委员和党支部的每个党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的意见。有不同意见,允许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

第九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二)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三)研究支持教学和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研究有关发展党员、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

(五)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生产、服务等各项任务。党员教师参加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干部推荐时,坚持人才项目评审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同时,党支部应先对其做出思想政治鉴定,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六)研究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七)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及向上级党组织如实反映群众意见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等工作的有关问题。

(九)研究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十)研究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党小组会议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果党支部专门布置,党小组会可以随时召开。党员人数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会议的形式召开。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主要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等。

第十二条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在职党员党课教育一般每学期进行1-2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学生党员党课按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的课时数进行。

第十三条  党课教育的内容:

(一)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三)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第十四条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可以在主题党日开展。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主题党日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Copyright © 2019-2023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