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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承德市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承组通字〔2022〕42号)要求,组织人事处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初步拟定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考核目标等情况后,请务于5月2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进行预审,通过后方可最终确定。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2年4月18日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激发广大党员教职员工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高职院校”中走在前、当先锋、作表率,在全院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党性观念、体现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逐步建立起无职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为无职党员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平台,培树出一批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全方位深化“三个植入”、大力度推进“四个再建功立业”中的无职党员先进典型,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1.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2.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组织引导无职党员进一步学习掌握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技术技能等,切实提高无职党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3.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引导无职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引导无职党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进一步提升党员身份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三、基本原则

以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设岗定责。实施对象为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所定岗位职责、自觉承担相应义务的党员。设岗定责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按需设岗。要紧紧围绕学院重点工作任务,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无职党员能做、会做以及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地方,作为设置党员岗位的主要目标。要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师生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到按需设岗、因事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

2.自愿认岗。设岗定责既要从党员发挥作用的需要出发,又要依据《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合理合法。要在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党员的个人意愿。

3.组织定岗。在无职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考虑无职党员的素质、能力、特长、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本着尊重意愿、发挥特长原则,对每名党员的岗位进行讨论审定。

4.公示明岗。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召开会议通报、党务公开栏公示、党员悬挂“岗位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和师生公布无职党员认岗定岗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四、岗位职责

无职党员是指在党内外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普通党员。党组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要根据各单位职责、服务对象数量、工作范围、无职党员队伍状况等情况确定具体岗位数,可采取一岗一职、一岗多职、多岗一职的方法,将岗位职责落实到每名党员。

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系部重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学工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心理疏导、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校园安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行政处室及教辅机构,重点在服务中心大局、改进工作作风、高效管理服务、政策业务指导、优化服务流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答疑解惑、应急排险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五、方法步骤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从2022年开始,主要分六个阶段。

1.制定方案(3月中旬—3月下旬)。制定学院无职党员定责工作方案,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并在本学期末党建工作联查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2.调研摸底(4月上旬)。一般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调研,具体做到“六知、四清、三明”。“六知”:知道每名无职党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兴趣爱好、专业特长、家庭情况;“四清”:清楚本单位的无职党员数量、党员作用发挥情况、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服务对象需求;“三明”:明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的意义、程序、要求,为科学合理设置党员岗位提供依据。在调研的基础上,各支部填报《无职党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3.宣传发动(4月中旬—下旬)。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和师生宣传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充分调动无职党员参与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的积极性,营造“我是党员我光荣,无职有为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4.设岗定责(4月下旬—5月中旬)。(1)设置岗位。各党支部根据调研摸底情况和设岗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党员岗位,中专部党委和各系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指导把关。岗位职责中的每项目标既要有履行工作职责的定性要求,又要有量化考核指标;既科学规范,又简明易行,方便考核。(2)申报选岗。岗位设置结束后,由党支部将岗位名称、数量、工作职责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布,由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适合自己的岗位。(3)民主议岗。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和介绍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特长和个人意愿等情况,采取由民主推荐或讨论表决的办法,确定每个岗位初步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4)组织定岗。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设岗党员人选,并将其岗位职责纳入党员目标管理体系进行考核。(5)整理建档。设岗党员人选确定后,各党支部填写《xxx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花名表》,各系党总支(中专部党委)、各直属党支部根据《xxx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花名表》建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档案,并形成《xxx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汇总表》,于5月20日前,上报组织人事处备案。(6)岗位公开。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后,各单位可通过展板、网站或桌牌等形式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激励无职党员履职尽责。

5.严格管理。无职党员上岗后,各党支部要确定支部委员分别联系上岗的无职党员,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汇报工作、交流经验,及时了解掌握履职和作用发挥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6.年度考核。年底时,党支部要组织无职党员作履责情况述职,党员相互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此项工作可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对表现优秀的无职党员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无职党员及时调整其所设定的岗位,对履职不到位的无职党员及时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事处将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当先锋活动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作为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加强对上岗党员的教育管理,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规范运作程序。规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操作程序,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支部设岗、党员认岗、组织定岗、公示明岗、党员履岗、考核评岗等程序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健全工作制度。要不断探索健全上岗党员公示、定期汇报、履岗记实、检查监督、考核评议等制度,规范操作办法,做到岗位设置科学化、教育培训经常化、评定标准具体化、考核监督民主化,形成长效常态机制。

 

附件:

1.无职党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2.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参考样式)

3.XXX单位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花名表

4.无职党员岗位分布图(参考样式)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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