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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一日常规管理规定 (试行)》

发布日期:2020-09-30 14:50:00 作者: 浏览: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一日常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思想素养的全面提升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早操

第一条  范围

大一年级全体学生必须以系部班级为单位参加集中跑操。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由各系组织进行跑操,也可以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体育锻炼。

要求早操期间所有学生6点30之前必须离开宿舍。

第二条  时间

早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6:30-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次早操时间30分钟。周一早操根据升旗仪式时间安排,适时调整。鼓励学生在上课之前进行早读。

第三条  地点

大一年级学生早操地点在运动场,大二、大三年级学生由各系自行安排,场地为运动场、篮球场、校园环道等,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的早操计划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四条  管理与考核

早操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统一领导,由各系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学生早操的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计入学分,早操出勤作为操行评定的重要依据,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评优和评定奖学金的资格。因病住院或伤残学生提出申请,经本系批准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可以不参加早操活动,其成绩按合格计算;因公(学生会执勤值班、公差)的学生,按出勤计算,由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

第五条  相关要求

(一)为了督促我院学生合理利用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各系要按照学校早操规定,对全体学生进行深入细致动员,让学生充分认识早操的重要意义,熟知相关规定。

(二)各系要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对本系的早操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方案,确保早操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各系要安排好考勤人员,选派责任心强的学生会干部进行考勤工作,记录当日考勤情况并复核到场人数,每周以报表形式将早操情况上报学生工作处。各系要组织辅导员对早操情况每天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各系学生会指导组织好本系的早操。各班长、体育委员负责本班早操集合,并维持好队伍秩序。早操学生要做到精神振奋、队伍整齐、步伐统一、口令有力。

(五)各系值班教师负责学生早操的督导,各系学生会负责早操情况的具体实施,院学生会对每天早操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检查情况要真实准确,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适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


第三章   升旗仪式


第一条 对象

全体在校生

第二条 时间:周一7:30分。

第三条 地点:学院操场

第四条 纪律

(一)我院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全体学生都要整队集合参加升旗仪式,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缺席。

(二)统一着装。要求学生必须统一着装穿校服。

(三)准时到位。升旗仪式音乐声响后全院学生立即到操场集合,不得迟到和缺勤。

(四)队伍整齐。按学校要求站成70-80人方队,每排、每行距离适当,前后对齐。

(五)遵守纪律。升国旗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学生要保持绝对安静,不得交头按耳、嬉笑打闹、左顾右盼。国歌响起时,应原地肃立,神情专注,行注目礼。

第五条 检查与考核

升旗仪式由各系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检查、登记。学院学生会负责记录学生迟到或未参加活动的学生,每周将升旗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上报情况和抽查情况汇总,纳入系部考核评价系统,并进行通报。

 

第四章   清宿

 

第一条 清宿对象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在校大一、大二学生。因学习场地原因,大三学生上午不清宿,要求学生按时起床和整理内务。

第二条 清宿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条  清宿相关要求

(一)在清宿时间内,学生必须提前整理好宿舍内务卫生,不允许在宿舍里逗留。因病或有特殊原因需要留宿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持有由辅导员、系部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

(二)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清宿工作。离开宿舍前,检查好宿舍卫生,做到宿舍物品摆放规范、有序,切断电源,保持宿舍空气清新,每天宿舍通风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督促、组织本宿舍人员有序离开。

(三)在清宿时间内,学生工作处宿舍部门、学生会宿管部成员、物业宿管员要对宿舍 进行全方位抽查。

(四)各系负责组织学生学习清宿管理制度,提高对清宿管理制度的认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清宿相关规定。

(五)各系要按照学院清宿要求,制定本系的具体措施,加大对学生清宿工作的检查力度,组织辅导员经常深入宿舍,充分发挥学生干部作用,把清宿工作落到实处。

(六)在清宿检查中,发现无故在宿舍里逗留、不起床的,发现后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在系部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本学期操行评定等级为不合格。三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奖资格。

(七)学生工作处宿管部门每周将清宿情况进行汇总,将各系清宿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并计入系部考核评价,形成信息简报,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第五章   晚自习

 

第一条  对象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全体在校大一年级学生必须在公共教学楼进行晚自习,大二、大三学生由各系安排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可以在公共教室,也可以在图书馆、实训楼等,要求学生在19:00点前必须离开宿舍。

第二条  时间

周一至周日(不含周六)19:00-20:30

第三条  地点

大一年级在本系所在的公共教学楼,大二、大三年级在公共教室、实训室、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社团二课等活动,相关学习、活动安排要经辅导员同意,系部审批,将计划每月25日之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四条  晚自习纪律

(一)为使我院学生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参加集中晚自习学生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晚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记录,不允许迟到、早退。

(二)对于无故缺勤的学生经劝告仍不改正者给予通报批评。

(三)晚自习学生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要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准在桌面、墙面上乱写乱画。

(四)参加晚自习学生要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晚自习期间学生手机以班级为单位放到手机盒,班长负责管理,值班老师进行检查。晚自习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闹跑动、吃零食、睡觉等,不得影响其他学生学习,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上报本系,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条  检查与考核

晚自习由各系负责,指定专人在每班自习室进行检查、登记。每周将晚自习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上报情况和抽查情况汇总,纳入系部考核评价系统,并进行通报,对严重缺勤的班级(本月出勤率未达到90%)取消先进班集体的评优资格。

第六条  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晚自习工作,要加强管理、专人负责,根据学院晚自习制度做好安排,建立本系部的晚自习检查考核机制,确保晚自习的效果。

(二)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提高认识,让每名学生了解晚自习的纪律和要求,增强参加晚自习的自觉性。

(三)各系在晚自习检查时做到迅速、全面、细致;检查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有事主动与学生班主任沟通,及时上报值班老师,恰当处理突发情况,检查后认真记录并及时上报。

(四)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工作人员在晚自习期间,随时、随机检查各班晚自习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第六章  晚点名

 

第一条  晚点名对象

全体住宿学生。

第二条  晚点名时间

每周一至周日,每晚10:10—11:00

第三条  晚点名流程

各系宿管部在系部值班教师指导下检查学生宿舍归宿情况,由宿舍长协助填报宿舍成员归宿登记表,院宿管部学生干部协助宿舍管理员抽查学生住宿情况,将抽查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宿管部门并第一时间通报给各系,系部辅导员进行落实并反馈。

第四条 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住宿学生

1.全体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晚点名工作,严禁反锁宿舍。不得隐瞒宿舍成员的情况,尊重点名工作人员,严禁辱骂、殴打工作人员。

2.请假的学生,要及时将有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交给宿舍长,以便晚点名时出具请假条。

3.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晚上22:00关门前回到宿舍。晚归者必须说明理由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二)宿舍长

1.宿舍长负责并协助系部落实本宿舍人员归宿情况。

2.宿舍长要如实汇报,不得瞒报、错报。

(三)系宿管部

1.系宿管部每天晚上10:00在各系指定位置集合签到,10:10开始点名,10:50之前完成点名工作,将点名情况汇总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系部宿舍点名花名册》,并交给院宿管部。

2.各系应如实登记宿舍的晚点名情况,不得编造、瞒报、错报。

3.点名时需佩戴胸卡执行工作任务,以免引起学生误解。

4.点名时应注意工作态度,文明有礼,避免引起冲突。

5.在点名过程中发现吸烟、使用违章电器等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四)院宿舍管理部

院宿舍管理部要对系宿舍管理部的登记情况进行抽查,个别情况逐一落实。

(五)宿舍管理员

1.宿舍管理员要对系部统计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晚归学生进行再落实。

2.宿管员负责抽查部分房间的晚点名情况,并如实记录,同时作为系宿管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3.宿舍管理员负责填写《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晚点名记录表》。

4.宿舍管理员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当日值班老师或系部报告。

(六)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部门

1.全面负责晚点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负责指导物业公司宿管员、宿舍管理部学生干部等开展工作。

3.负责定期向系部通报晚点名情况。

(七)系部

1.安排指导本系宿管部学生干部开展晚点名工作,负责对晚归、不归学生进行跟踪,落实具体情况,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2.负责对晚点名工作中学生的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第五条  学生“晚点名”不到者处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晚上归宿情况作为每学年评选“文明宿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辅导员对无故未归宿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三)无故未归宿1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学年内评优评先资格,由系部辅导员通知其家长。累计2次及以上,按照《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对相关瞒报人员处理办法

(一)宿管部学生干部、宿舍长及相关学生干部瞒报者,撤销其相应职务。视情况取消其相关评优评奖资格。

(二)凡因瞒报出现严重问题或后果者,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七章  其它

第一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