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返回主站

规章制度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1-09-01 09:33:00 作者: 浏览: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服务和联系,引导学生社团紧紧围绕学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育人中心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切实提升学生社团内涵建设水平、促进学生社团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社团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学生社团活动的部署和目标,明确工作方向,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引导各单位学生社团活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学期末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三)活动过程与活动效果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指标体系既注重学生社团活动的过程状况,又重视活动实效,使其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四)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核中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第三条 成立学生社团考核小组。考核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学工处(团委)牵头考核,各处室、各系部负责人、学生社团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参与。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所有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主要包括过程性评价和学期末学生社团述职打分。考核总分100分,由过程性评价(60分)和学期末学生社团述职(40分)组成。在总分基础上,对社团集体或个人获奖、媒体宣传报道、领导肯定性批示等突出业绩实行加分制,加分不超过20分;对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的实行减分制,减分不设上限:

(一)过程性评价内容:

过程性评价由学工处(团委)负责,结合学生社团日常活动开展情况,对其进行过程性考核。考核内容为:

1.开展活动规范有序,学生社团名册记载详实。每次学生社团活动社团负责人、指导老师要及时到位,学生出勤率达到80%以上。(10分)

2.社团活动过程性资料内容详实、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有图片、计划、总结支撑,能充分体现学生成长的轨迹。(10分)

3.进行学生社团知名度调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及影响力。(10分)

4.培育可持续发展的品牌项目工作情况,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学生社团”,“五四表彰优秀学生社团”等。(10分)

5.各级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思政教育活动,积极参与易班网站的建设,定期推送思政教育及各种活动的信息。(10分)

6.定期有序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承办或积极参加学院大型活动,每学期进行学生社团展演。(10分)

(二)学期末学生社团述职内容:

学期末学生社团述职主要包括学生社团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活动开展、文化建设等内容。

1.制度建设。完成社团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等情况。(8分)

2.队伍建设。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选举及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情况;学生社团成员参加骨干培训班情况。(8分)

3.财务管理。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制度建设,社团财务收支账目管理及社团活动经费使用、报销、财务管理监督等工作情况。(8分)

4.活动开展。围绕学生社团宗旨有序开展各类活动,做好大型活动安全预案与报备等工作情况。(8分)

5.文化建设。配合各级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学生社团有关活动成果集结成册(杂志、报纸、视频等介质),或研究成果投入转化 (孵化)并取得收益等情况。(8分)

(三)加、减分项核定

考核小组根据学生社团提供的加分项目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掌握的社团工作实际进行减分,减分不设上限。具体参照附件《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考核评价表》。

第三章  精品学生社团

第六条 为有效助力学院各级学生社团发展,着力打造精品学生社团,充分发挥社团对青年学生的价值引领和活动示范作用,精品

学生社团认定条件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普通学生社团成立满一年以上。

2.普通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情况良好,组织规范有序,学生人数稳定,社团参与学生不少于3个系(院)且人数不低于10%。

3.在学生社团知名度调查中,排名不低于前30%。

4.学生社团学期考核成绩排名占前20%。

5.每学年举办的学生社团活动或参与的赛事等在学院公众号、网站或学工处(团委)网站等媒体中宣传报道至少2篇或受到市级及以上单位相关媒体报道至少1次。

6.充分利用易班网络平台,积极参与易班网站的建设,定期推送各种活动的信息,活跃度高,育人效果显著。

7.每学年举办社团展演活动至少1次、参与院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效果良好,具有一定影响力。

满足以上条件,可暂认定为精品学生社团(考察期一学期)。

(二)破格暂认定精品学生社团的条件:

1.在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社团展演中获得好评以及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社团;在上级部门举办的比赛中,荣获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大赛获奖的社团。

2.在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中,促进学院稳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社团。

3.其他经学院研究决定重点培育的学生社团。

学工处(团委)对暂认定的精品学生社团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无反对意见,该学生社团将进入为期一学期的考察期,考察期内该学生社团须严格遵循学生社团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各项活动,定期开展社团活动,考察期结束若无任何不良记录则可认定为精品学生社团。

第七条 精品学生社团退出条件

    有以下情况,取消精品学生社团称号。

1.精品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情况一般,组织无序,会员人数递减;指导教师开展活动不能及时到位,缺课超过两次。

2.学生社团学年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后20%。

3.每学年举办的学生社团活动或参与的赛事等在学院公众号、网站或学工处(团委)网站等媒体中宣传报道少于2篇或受到市级及以上单位相关媒体报道少于1次;在易班网络平台推送各种活动每月少于一篇。

4.每学年举办社团展演活动少于1次、参与院级大型活动少于2次

5.指导单位未在师资、经费、社团活动等方面给与重要支持,每学年支持经费少于20元/生,每个社团年度活动经费未列入指导单位年度预算。

6.无故不参加学院举办的社团活动的

第四章  考核评价程序及结果

第八条 考核评价程序:

(一)学工处(团委)根据学生社团活动计划安排情况,对相关社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周检查,学期末计算总成绩。

(二)学生社团述职考核会。各学生社团根据考核内容对自身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提交学期末总结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每个学期末,学工处(团委)牵头,开展学生社团工作述职考核会,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现场述职,进行打分。具体述职参照附件《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考核评价表》。

(三)考核评价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成绩和学期末述职考评大会成绩的总和。

第九条 确定结果

考核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每两个学期考核成绩汇总将普通学生社团和精品学生社团按照综合成绩分别排名。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十条 学生社团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学年推荐评选各类先进、骨干培养遴选和项目经费投入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工处(团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考核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