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地做好中职生就业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26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临近,教育部日前就“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职业学校对此项工作充分重视,加强职业指导,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通知着重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放在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学校职业指导部门组织实施,全体教职工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和其他相关部门及社会就业中介服务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广泛收集人才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为学生就业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加强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合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实现双向选择创造条件,确保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供需见面会要讲求实效,可针对职业学校毕业生特点,由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组织企业到学校举办专业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通过社会中介组织实现就业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学生选择正规的和社会信誉好的职业中介机构,帮助学生联系工作岗位,并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假中介”、“黑中介”蒙骗坑害学生的行为。

  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调查与跟踪服务。学校将毕业生输送到社会就业岗位后,应及时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在一定时期内,还应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如为维护其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为岗位中遇到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弥补性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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