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村贫困生凭“教育券”上职校
发布时间:2015-01-26
记者今天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为鼓励农村学生就读职业学校,该市已确定从今年起向农村初中毕业生投放“中等职业教育教育券”,获券学生可凭此抵缴与券面资金等额的学杂费。
为此,长春今年拿出2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券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500~1000元的标准,向家庭困难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发放。“教育券”每张面值500元,由教育部门在综合考虑当年初中毕业生总数、上一年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的数量以及职业学校扶助贫困生情况后,按比例发放到各学校,再由学校发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教育券”适用于具有办学资格的县(市)、区职业学校、市属职业学校,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全市农村初中毕业学生。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农村贫困学生,凭“教育券”到职业学校报到,可抵缴等值面额的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