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发展民办中职


发布时间:2015-01-26

全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天(4月27日)在江西省新余市结束。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地要制定积极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规划,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服务与指导,依法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规范化管理,支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快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绩,江西、四川、湖南等地的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都占当地中等职业教育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涌现了一大批办学规模大、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信誉好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各地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服务和指导;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和社会办学;适应不同需求、实行多样化办学形式;办学机制灵活,学校发展富有活力;注重就业服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等。

  会上,江西省、新余市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经验,浙江省、四川省、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惠州市以及重庆市行知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河南省周口市海燕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石家庄东方家政中等专业学校的代表先后作了大会经验交流。

  吴启迪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各地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在谈到如何进一步加快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时,吴启迪强调,要制定积极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规划。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把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扩大职业教育资源的一个重要增长点,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吴启迪要求,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服务与指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抓政策、抓服务上来。要积极为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调动社会各界投资者兴办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要指导民办职业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德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吴启迪提出,要依法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抓好规范管理。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要把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的审批、招生、学籍、科研、教师管理等方面工作,纳入与公办学校统一管理的渠道。抓紧建立健全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评估、督导、检查体系和制度,通过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考核评估,引导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吴启迪强调,要支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公办、民办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要一视同仁。要把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纳入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政策、规范管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生规模,允许民办职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支持民办职业学校免试招收往届毕业生。允许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跨区域招生,允许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常年招生。引导民办中职学校充分挖掘潜力,在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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