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行程不报备,全国多地报告疫情防控违法立案调查事件!


发布时间:2022-10-10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频发。北京、浙江、河南多地均报告有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瞒报行程规避核查,最终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的案例。同时陕西、甘肃、浙江多地报告未按照要求履行报备,并且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违法事件




货车司机藏匿后排违规进入市场

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



农贸市场人流量比较大,既是关乎千家万户的“菜篮子”,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近期,北京、河南均发现有货车司机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藏匿、隐瞒行程等方式,违规进入市场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
北京警方10月1日通报,9月30日,丰台区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该人朱某某(男,47岁,货车司机),于9月28日晚进京送货,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落实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在货主王某某(男,42岁)及温某(男,43岁)、林某某(男,37岁)的协助下,通过藏匿于驾驶室后排、由林某某代驾的方式,违规进入新发地市场。朱某某随后出入市场内的饭店、便利店等场所,相关饭店经营者孙某(男,34岁)、便利店店主胡某某(女,35岁)不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导致多名与朱某某同时空关联人员密接隔离。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发地市场工作人员王某某(女,44岁)、秦某某(男,42岁)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影响市场防疫工作。
朱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目前,丰台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上述8人依法刑事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河南郑州中牟县10月2日也报告了一起类似案件。

通报称,2022年9月27日,张某某(男,34岁,货车司机)、刘某某(女,36岁,张某某妻子)二人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落实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在货主王某某(男,50岁)的协助下,通过提前更换手机隐瞒行程、藏匿于车辆驾驶室后排等方式,违规进入中牟县万邦果蔬市场。张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中牟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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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使用不同手机隐瞒行程

多人被立案调查



除了藏匿车内规避检查,使用多部不同地方的手机隐瞒行程,成了常见的隐瞒中高风险区活动轨迹的手段。短短一周之内,浙江嘉兴就报告了2起货车司机使用多部手机隐瞒行程的案件。
10月2日,浙江省嘉兴桐乡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10月2日凌晨,桐乡发现2例省外来桐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经查该两人系孙某(男,34岁,货车司机)、王某某(女,32岁,同车随行人员),于9月30日8时许驾驶货车从320国道浙江省嘉善县里泽检查站进入浙江。该两人在明知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在检查站防疫人员核查时不如实陈述,通过交替使用3部不同地方的手机规避核查,故意隐瞒从9月24日以来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相关活动轨迹。在防疫工作人员电话核查时,又谎称人在安徽,实际该两人已从嘉善县驾车到达桐乡市濮院镇。
孙某、王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该局已对上述两人刑事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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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是一周内,浙江嘉兴报告的第二起使用多部手机隐瞒行程的案件。此前,浙江嘉兴警方9月28日通报了一名货车司机用3部手机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通报称,26日,货车司机丁某某由外省来到嘉兴,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使用3部不同地方的手机隐瞒行程,社区核查时未如实陈述,未按要求如实报备。其行为违反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嘉兴警方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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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多地报告隐瞒行程违法事件

多人被立案调查



故意隐瞒行程,借用他人健康码、行程卡或伪造核酸检测资料的均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法,导致疫情输入,危害他人健康,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

落实“四方责任”至关重要



当下,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频发,货车司机长期奔波在不同的城市,在国内多地存在本土疫情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瞒报行程、不配合防疫,极易造成疫情的输入性风险,如果牵涉到农贸市场等易形成疫情“放大器”效果的重点场所,更容易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落实“四方责任”至关重要。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进入公共场所扫码测温等防疫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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