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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整合学院科研资源,凝聚科研力量,促进科研人才的成长,提升教师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为学院的内涵建设和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是学院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中心在科研团队建设过程中起到协调、引导和激励的作用。

第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科技创新思想的科学内涵,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团队建设为依托,以前沿性、应用性创新项目为导向,为培养拔尖科研创新人才,打造优秀科研创新群体,推动学院专业和科研基地建设,提升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职业院校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条 科研创新团队的选拔原则:公平竞争,择优遴选,重点扶持、目标考核、严格管理、动态发展。

第五条 团队应是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研究的科研问题、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以及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第二章 科研创新团队的任务

第六条 科研创新团队要进行科研项目的策划、申报、储备、实施。积极争取横向科研经费,认真完成科研项目任务,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最终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第七条 科研创新团队要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作为对外推荐专家参与社会科技活动和社会服务工作,努力为产业发展服务。

第八条 科研创新团队要以推进校企间产学研合作为出发点,大力开展与企业的横向科技联合,鼓励和支持团队成员与企业技术人员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

第九条 科研创新团队要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创新能力的拔尖科研创新人才。

第三章 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第十条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的实际,科研创新团队主要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技术开发与服务。

第十一条 科研创新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必须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与科技发展规划、行业发展中的相关现实问题、学院新发展阶段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

第十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应有良好合作基础,团队成员年龄、职称与专业结构合理,中青年结合,一般以3-5人为宜。各成员须具有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或在相关研究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和研究优势,原则上同一成员只能参加一个团队。鼓励根据研究内容需要,跨部门、跨专业组建团队。

第十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能带领、指导团队的其他成员,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学院在册(在编、在岗)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治学严谨,符合下列条件中的至少2项方可申报团队带头人:

(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一致的省级以上学术论文(本管理办法中要求论均由知网、维普或万方收录)2篇以上;

(二)主持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三)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获得横向课题到账科研经费2万元以上;

(五)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六)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本人排名前3名;

(七)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奖励,本人排名前3名;

(八)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等奖,且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第四章 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

第十四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群体,填写《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报学院科研中心,每两年组织申报和评审一次。

第十五条 科研中心对申报的科研创新团队名单及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组织专家评审,并将最终确定拟组建的科研创新团队名单报学院审批,并公示7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评审通过的科研创新团队,要明确研究计划,并经学院批准后启动团队的研究工作。

第十七条 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团队根据实际研究情况确定研究时间。

第五章 团队考核

第十八条 团队考核设基本业绩标准与等级考核标准。

(一)基本业绩标准

1.建设期内,团队至少与1个以上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2.建设期内,团队取得成果考核标准:

团队等级

纵向项目

横向项目

到账经费

论文

专利

(自然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报告

(人文与社会科学类)

一级

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30万元

核心期刊≥1篇

省级及以上普通期刊≥1篇

院级刊物≥1篇

发明专利≥2项

研究报告得到省级领导批示并进行转化

二级

市厅级及以上课题

≥10万元

省级及以上普通期刊≥1篇

院级刊物≥1篇

发明专利≥1项

研究报告得到市级领导批示并进行转化

三级

院级及以上课题

≥5万元

省级及以上普通期刊≥1篇

院级刊物≥1篇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著)≥2项

研究报告得到书记或院长批示并在校内实际应用部门进行转化

四级

院级及以上课题

≥2万元

省级及以上普通期刊≥1篇

院级刊物≥1篇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著)≥1项

研究报告得到主管校领导批示并在校内实际应用部门进行转化

注: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团队,横向项目到账经费按四分之一计算。

(二)等级考核标准

依据《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科研业绩工作量计算标准(试行)》计算团队科研业绩工作量总分(校外人员不纳入计算)。

1.一级团队:建设期内科研业绩分不得低于60分;

2.二级团队:建设期内科研业绩分不得低于40分;

3.三级团队:建设期内科研业绩分不得低于20分;

4.四级团队:建设期内科研业绩分不得低于10分。

第十九条 建设期满,科研中心对团队进行考核;团队考核时,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属于团队成员(成果署名中包含团队外成员的,成果第一顺序人必须是团队成员,团队成员比例不低于60%),并且必须跟团队的研究方向一致。

第二十条 科研团队的考核结果为一级团队、二级团队、三级团队、四级团队,达标团队自动进入新一轮建设期;若两年内科研团队的考核结果未达到四级团队标准,则该团队建设终止。

第二十一条 科研团队等级考核结束后,科研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团队成果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为优秀的科研创新团队给予院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称号并颁发证书,此项荣誉为团队集体所有。

第六章 团队资助

第二十二条 按建设期内该团队等级为核算依据来确定团队资助标准:一级团队资助20000元,二级团队资助16000元,三级团队资助10000元,四级团队资助4000元,未通过考核的团队不进行资助。

资助以团队名义为团队设置科研预研基金,用于团队开展后续科研活动,资助资金严格按照《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使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研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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