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在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教职工招聘与调配、劳动合同管理及职称评定、工资保险、教职工退休等工作。
处室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如下:
姜文焕,组织人事处处长,负责组织人事处整体工作。
李宏飞,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负责工资和绩效、党务和干部工作。
王丹丹,组织人事处副处长,教师招聘、职称、评价等工作。
常永亮,负责教师招聘、聘期管理、职称评定、教职工评价等具体工作。
杨雯竞,负责干部,日常党务和基层党组织相关具体工作。
杜 娟,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理和人员退休等相关具体工作。
孙 赫,负责工资、工龄接续等相关的具体工作。
赵冰冰,负责人才、校内津贴等相关的具体工作。
门宏剑,负责校内外文件的收发与登记等工作。
联系电话:
姜文焕 0314--2512616
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0314--251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