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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3年预算编制方案》

发布日期:2022-10-14 16:30:00 作者: 浏览: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预算编制方案

 

为做好2023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承财预〔202249)、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学院2023年预算编制方案。

一、预算编制原则

认真落实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相关要求,与学院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部门重点工作相适应,与学院可分配财力相适应,努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为预算的顺利实施及公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收支平衡”原则

 预算编制要坚持以收定支,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3年工作计划,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人员、刚性运转的基础上,突出保障教育教学、中高职提质培优、招生及校企合作、人才引进、实训、培训等重点支出。

(三)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认真遵守财经纪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和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学校运行成本,杜绝浪费行为,把预算经费更多地用于保障人员及教育教学各项支出。

(四)坚持“注重绩效”原则

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部门事业发展所需支出根据绩效高低,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安排顺序。

二、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一)全面设定学院整体绩效目标。学院根据市委市政府、财政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年度工作计划,针对主要职责、重点工作,研究设定学院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全面准确、科学规范,整体反映学院预期工作和效果;要尽可能量化,达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总体绩效目标文本经学院审议通过后,通过预算编制平台上报市财政局。

(二)切实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项目绩效目标要突出重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匹配适当,与学院整体绩效目标有效衔接,能够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不纳入项目库管理,不安排预算。

(三)实施绩效运行监控。按财政要求对各处室、系部的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日常监控,进行中期、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资金使用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及整改要求。

(四)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年终财务处按上级财政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选取原则,组织各部门选择重点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评价工作。资金使用部门要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年终各部门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下一年度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优先保障,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作出调减。

三、全面规范学院预算编制

(一)修订学院部门职责活动目录

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我院需依据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中学院应履行的职能职责,修订学院的职责活动目录。此项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其他部门配合,修订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职责活动目录。修订完成由学院主要领导审定后财务处负责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后,录入到预算项目库系统。

(二)制定学院预算绩效文本

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学院2023年预算绩效文本(包含内容为总体绩效目标、分项绩效目标、分项指标等)。具体由教务、党群工作处、组织人事、学工、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部上报党政办公室分项目标文本,党政办公室参照《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指标设定规范》模板汇总提炼。学院领导审定后由财务处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时限录入到预算项目库系统、作为预算公开的重要依据。

(三)科学准确编制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按综合预算原则,将财政拨款收入(人员经费)、非税收入、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债务收入等全面编列进来,其中:非税收入计划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准确编制,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和非税收入政策变化等影响。要考虑财政对非税收入计划预算执行形成超收的,不再返还预算单位影响。具体收入预算编报内容及分工为: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人员经费收入)由财务处负责编报。

2.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收入由财务处、中专部学工科编报(学工科提供2022年在校准确人数)。

3.中职免学费收入由财务处、中专部学工科编报(学工科提供2022年底在校免学费学生准确人数)。

4.非税收入中的学费、住宿费、联合办学费由招生就业办公室、高职学处、中专部学工科、财务处编报。(中高职学工部门提供各类学生准确人数,招生办公室办提供2023年招生专业、人数)。

5.非税收入中函授继续教育由职业培训中心编报。

6.短期培训收入由职业培训中心编报

7.英语口试收入由财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编报(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市招办确认并提供2023年参加口试学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8.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后勤处按协议金额编报南北校区超市、幼儿园等各项租赁收入。

9.鉴定收入由高职教务、中专部教务科编报。

10.资产处置收入由后勤处(保卫处)编报。

11.捐赠收入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科研中心及各系部编报。

12.专项项目收入由学院指定项目负责人组织编报(中高职教育质量提升等)

13.债务收入由财务处编报(高职基本建设债券借款由筹建办公室提供数据)。

14.利息收入由财务处编报。

15.科研收入由科研中心编报。

16.其他收入为以上未涉及的,由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编报。

(四)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认真编制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各项政策性支出落实到位。基本支出预算在依据2022年预算执行基础上调整填报。基本支出预算要分别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及部门预算的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按要求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要保证基础信息库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并及时进行更新和动态调整,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打好基础。具体内容及分工为:

1.人员经费支出由组织人事处编报。具体分为财政保障支出、校内绩效支出及长聘教师支出,财政保障支出依据202210月份工资表(含退休人员)进行编报;校内绩效依据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行编报,具体包括课时津贴、岗位职责津贴、辅导员津贴等。组织人事处要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工资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各项政策性支出要填报齐全落实到位。

2.后勤保障经费支出,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由高职后勤处(保卫处)、中专部总务科上报。物业管理费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据实编报。维修维护费依据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支出金额要有测算依据,维修改造、绿化等工程项目需要补充报送工程预算书。

3.业务活动费支出由教务处、科研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培训中心、系部等部门编报。

4.行政管理经费支出由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等行政处室编报。

5.要严格控制编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做到只减不增,其中: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区别于其他出国任务,不纳入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额度控制。会议费预算由党政办公室填报,培训费预算由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填报。

6.培训支出按上报的短期培训及函授收入规模测算相应支出,对于政策性培训资金预算单独申报项目预算,不列入学院年初综合预算。

7.要根据财政批复预算总体情况,细化调整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保证校内预算指标分配与上报财政预算衔接。

(五)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1.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

要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学院预算项目申请预算从学院项目库预算储备项目中挑选申报。预算支出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人员类项目支出对应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对应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对应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

2.规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

依据财政提前下达的2023年中央现代教育职业高职经费、高职生均拨款中央奖补资金及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等直达资金,成立专项项目小组(高职教务处、中专部教务科牵头),制定项目资金具体分配方案,设定合理的绩效目标、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投入经济性。经学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对各子项目按程序上报财政项目库、相关业务科室,履行入库、评审、采购审批手续。

3.规范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预算编列。

按照“先评审后安排”的原则,学院各部门申报的基建(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和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4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财政评审。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确认后,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凡符合评审标准但未履行评审程序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项目库和不安排预算。

(六)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严格执行《河北省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编制内容应全面规范,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部门其他渠道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凡符合《河北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由后勤处配合财务处,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全面编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七)认真编制资产购置预算

部门新增固定资产购置,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承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承财规[2020]1号)规定的标准,统筹部门职能需要和现有资产存量等情况,严格审核把关、科学合理安排。编报新增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车辆、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五大类别。各部门涉及有新增资产的,须统一上报后勤资产处,后勤资产处汇总后上报财务。各部门申报项目库中涉及新增资产购置事项的,要详细填写新增资产品名、数量、预算、现有存量及拟报废(更新)等信息。拟新增资产中,对于已制定了资产配置标准的,要按配置标准执行;对于尚没有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要按照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提供购置必要性证明材料。

(八)强化统筹部门存量资金

2022年学院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当年尚未完成、确需下年度继续实施的,可按规定结转使用;2021年及以前年度学院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包括部门银行账户财政性资金结余)和2022年学院预算不再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及基本支出经费结余,一律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2023年预算,如连续结转资金规模较大,财政会压减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

四、预算编制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预算编制布置培训阶段(7月初—9月底)

按照通知要求,向处室、系、部布置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将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全面传达到各部门,做好编制预算的各项准备工作。财务处组织预算编制信息系统培训,各部门负责人或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准确掌握预算编报软件应用操作和相关填报要求。

(二)完善修订部门预算绩效信息。(7月初—9月底)

7月25日前,组织人事处按照工作部署及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组织修订学院职责活动目录。9月30前,党政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分项绩效目标、分项指标文本制定学院2023年预算绩效文本。完善修订后的部门预算绩效信息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由财务处上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录入到财政预算项目库系统。                       

(三)编报项目预算审核入库。(9月1日—10月22日)

1022前,由申报项目的部门组织专项会议,完成预算项目的审核论证工作(包含新增项目、教育质量提升、债务专项等),填报“预算项目申报表”、“预算项目绩效表”。学院审定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上报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财政审核通过的项目,由财务处录入财政预算项目库纳入学院2023年项目预算。

(四)编报学院整体预算建议计划。(9月1日—10月15日)

1015前,相关处室、系、部、填写“收入预算申报表”编报收入预算建议计划,由主管院领导审核后上报财务处后勤处采购部门配合财务处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财务处负责编报2023年整体预算建议计划。经学院审定后10月18前财务处将审定的预算建议计划上报财政一体化平台

(五)细化编报校内预算支出建议计划(12月)

12月10日前,根据财政批复的2023年预算财务处组织各系、部、处室编制细化本部门支出预算、填报预算绩效目标指标。经主管领导审核后财务处依据各系部处室上报预算支出数结合202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报学院2023年整体预算支出计划,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

 

附件:

1.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清单及分工表

2.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预算收入测算表

3.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预算资金支出表

4.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预算绩效项目表

附件1: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清单及分工表.xls

附件2: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预算收入测算表.xls

附件4: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预算绩效项目表.xlsx

附件3: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预算资金支出表.xlsx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