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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16:23:00 作者: 浏览: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指示要求,教育引导学院师生改进会风,以更高昂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学院党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现就进一步严格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学院各类会议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责任落实

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或举行的全校性重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统筹安排,牵头承办单位书面报请分管院领导同意,并经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召开。具体承办单位或部门将会议议程、主要内容、会议材料、参会人员等报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

有关职能部门举行的工作会议,应提前向分管或联系的院领导报告;如会议主(议)题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工作,相关部门在会前应充分协商,并报请相关院领导批准。专题会议由主办部门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维护学院各类会议的严肃性和良好秩序,以优良的会风推动作风纪律建设走深走实。

二、严格按时参会


 

(一)确保按时参会。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确需请假的参会人员要在会前履行请假程序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到党政办公室报备。需北校区视频参会的会议由北校区自行安排会议签到、考勤等具体事宜。参加省、市各级各类会议的人员名单一经上报后严禁自行变动参会人员。缺席、迟到、早退和擅自安排他人代会的,按旷会处理,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计入当事人年终考核成绩并扣发相应津贴。

(二)加强会议考勤。全校教职工大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勤;其他会议由具体承办单位负责考勤。明确由各单位党、政正职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派副职代替参加;正职确因公务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派副职参加。

三、严格会议秩序

(一)规范会议组织。会议组织部门会前要及时印发会议通知,明确参会范围要求,做到应通知尽通知,与会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会议通知中要明确职责分工,说明是否需要党群工作处进行宣传报道、录像或拍照,是否需要网络信息中心提供话筒、音响、会议背景、视频录播、网络、供电、安全等技术支持。明确安排会场坐席,有序组织签到入场。

(二)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按要求签到,严禁冒名代签;要按指定座位就座,禁止随意调换座位、空坐。有着装要求的会议要按要求着装,做到衣冠整齐,形象良好。会议期间,坐姿要端正,要集中精力听会,认真做好记录,


不得处理日常工作,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闭目养神,要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自觉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状态,严禁会议期间接打电话或玩手机;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或进出会场,不得长时间离开会场或中途退场,确需中途退场须事先报告并征得有关领导同意。

参加涉密会议的,参会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学校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在会前主动将手机等无线移动通信工具及具有录音、录像、拍照扫描和信息存储等功能的电子设备放置于会场外储物柜内,会后不得传播、转发会议相关内容,严防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严格督查问责

各类会议的决议、精神由牵头单位或主办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党群工作处要加强对每单周周三下午二级党委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教务处要加强对每双周周三下午各专业(学科)教研室(组)教研活动情况的督导检查。纪检监察室、督考办公室要通过调取录像、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会风会纪的督导检查,要对违反会风会纪问题及时准确、依规依纪调查处理;对重要会议的精神或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督办,对不按要求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及其领导要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