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23〕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23]13号)及《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度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资料收集、编制、审核、 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二)加强审核检查,提高编报质量。要根据2022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 准确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 附件1)。
(三)强化分析应用,做好问题整改。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同时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各部门应当认真对照检查,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二、编报要求
(一)工作内容及分工
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后勤处、学工处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财务处收集、汇总佐证资料并填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内控报告内容及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佐证资料分工表见附件2。
(二)请以上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于6月1日上午9:00到205会议室参加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网络培训会。
(三)报送时间节点
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后勤处于2022年6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佐证资料电子版及目录发送到郝思薇邮箱:894184254@qq.com;财务处及时填报内部控制报告,于2022年6月12日前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填报并完善内部控制报告文字部分,经主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门。